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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加装电梯新政策及时关注!!

文章作者:创始人 发布时间:2022-06-28 15:52:56 浏览次数:0

   6月30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现有住房追加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记者注意到,从7月1日起,住房产权人及其配偶、同一户籍共同居住的父母和子女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与原来的政策相比,提取条件有所放宽。


  现有住房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实施后,根据实施情况部分调整了提取范围。济南市可对现有住房增设电梯项目的住房产权人及其配偶及同一户籍共同居住父母和子女进行实施,提取个人名义的住房公积金。2020年11月,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相关规定,明确在现有住房中增设电梯项目的住房产权人及其配偶和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不存在的情况下,可以提取个人姓名住房公积金。此次调整后,同样的户籍共同居住父母和子女也增加了,还可以提取以个人名义的住房公积金,在旧建筑物上安装电梯。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在提取时间和金额方面,现有住房上电梯工程完工后,住宅产权人和配偶、同一户籍共同居住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一次性提取。提款额不超过电梯个人实际出资费用(政府奖补贴扣除,不包括电梯运行维护费)。


  新政很明确。住宅产权人本人提取的,应向现有住宅提供电梯合同原件(包括费用分担方案)、现有住宅提供电梯施工证书原件、特殊设备使用登记表原件。产权人配偶提取的,还应提供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同样户籍共同居住的父母和子女的提取还必须提供户口簿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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